🌈同志跨國愛情還有多遠才能合法?
- T.M.SPA

- 8月30日
- 讀畢需時 3 分鐘
已更新:10月12日

同志跨國婚姻的法制進展、困境與下一步
在台灣,愛可以合法,卻未必能跨越國界。
儘管台灣自2019年成為亞洲首個承認同性婚姻的國家,但跨國同志伴侶依然無法全面享有婚姻平等的權利。「愛沒有國界」,但法律仍畫出一道道無形的牆,阻隔著許多同志伴侶的團聚夢想。
🏳️🌈 同志婚姻合法化的台灣里程碑
2019年5月24日,《司法院釋字第748號施行法》正式上路,台灣成為亞洲第一個承認同性婚姻的國家,讓無數同志伴侶得以走進戶政事務所,締結合法婚姻。
這項歷史性的法案,不僅象徵同志人權的重大突破,也讓台灣在全球同志平權浪潮中嶄露頭角。但法案中關於跨國婚姻的條文,卻埋下了一顆不公平的種子。
⚠️ 法律上的限制:跨國同志婚姻目前的困境
根據現行法規: 台灣同志若與外國人結婚,該外籍人士母國也必須承認同性婚姻,雙方才能合法登記婚姻。
換句話說,台灣雖然承認同性婚姻,但當其中一方是來自不承認同性婚姻的國家(例如馬來西亞、中國、泰國等),即便兩人愛得深沉,也無法在法律上成為夫妻。這樣的規定,讓成千上萬對跨國同志伴侶被困在模糊灰地帶,陷入「一國合法、兩國難容」的荒謬情境。
🧭 現實的挑戰:不能結婚的代價
這些法律限制帶來了什麼樣的現實問題?
無法申請依親簽證:另一半無法長期合法居留台灣,只能靠工作簽證或觀光簽證反覆出入境。
醫療與財產權無保障:住院、手術等情況下無探病權、無決策權,財產繼承也面臨法律風險。
家庭計畫難以實現:領養、代理孕母、共同育兒等權利受限。
情感長期受壓迫:分隔兩地、生活不穩定,感情飽受壓力。
這些挑戰對任何一段感情都是巨大的考驗,對同志跨國伴侶而言,更是對愛的極限試煉。
⚖️ 公平正義在哪裡?跨國同志婚姻應該怎麼走下去?
目前民間與人權團體持續推動修法,主張《司法院釋字第748號施行法》第4條關於「雙方母國皆須承認同性婚姻」的限制違反了平等原則與人權保障。
倡議重點包括:
刪除國籍限制條款,比照異性戀跨國婚姻對待同性婚姻。
保障依親權益,讓同志伴侶能以婚姻名義居留台灣。
推動多邊人權協議,促進其他國家也逐步開放同性婚姻。
持續訴訟與釋憲行動,挑戰法條中的歧視性規定。
在2021年、2023年已有個別判例中,部分跨國同志婚姻在司法訴訟下獲得承認,但這仍非普遍制度性保障。
🔍 國際案例:我們可以怎麼借鏡?
許多國家如:
加拿大、荷蘭、西班牙、阿根廷,允許國籍不對等的跨國同性婚姻合法。
德國也曾有過類似限制,但後續透過修法解除國籍限制,走向真正平等。
這些國家的經驗顯示:「國籍不該成為愛情的絆腳石」。台灣既已走在亞洲前端,跨國婚姻保障的下一步,是遲早要解決的課題。
💡 結語:讓每一段同志的跨國愛情都有歸屬
當台灣社會越來越多元、越來越接受同志家庭的存在,我們更不能忽視那些為了愛而翻山越嶺、卻還停留在法律門外的同志伴侶。他們需要的不只是社會的祝福,更是制度的支持。
跨國同志婚姻的合法化,並不只是個人的權利,而是國家對平等與人權價值的再次承諾。
唯有落實真正的婚姻平權,才能讓「愛無國界」不只是理想,而是你我都能實現的日常。
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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